16年前的回忆:《十六年前的回忆》回忆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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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回忆》回忆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大家好我是@朔漠风尘。让我们借《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文章共同来重温历史,缅怀先烈。

一、文章简介

《十六年前的回忆》一文是李大钊同志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李大钊遇难十六周年的时候写的回忆录。文章以女儿的视角,向我们还原了李大钊同志在危难时刻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从容赴死的光辉形象。作者李星华通过回忆表达了对父亲李大钊为理想献身的理解和敬佩,表达了对反动派的仇恨,以及对父亲敬仰与怀念。

二、历史背景

李大钊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张作霖下令逮捕了李大钊,李星华和妹妹及母亲一起被捕。李大钊在狱中受尽酷刑,但始终坚贞不屈,在狱中继续领导党的工作,1927年4月28日英勇就义,时年38岁。

三、主要内容(回忆的主要内容)

这篇文章是采用倒叙的手法,按时间顺序分别回忆了被捕前、被捕时、被审时,被害后的情形。

1.被捕前

李大钊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捕,形势恶劣,但李大钊依然坚持留在北京主持革命工作。

2.被捕时

反动派到李大钊家搜捕,面对凶狠的敌人,李大钊临危不惧,处变不惊。

3.被审时

李大钊虽然在狱中遭受了酷刑,依然镇定、沉着,在与敌人周旋的同时还表现出对家人的关爱、保护。

4.被害后

当全家人得知李大钊被害的消息,反映了李大钊遇难给家人带来的沉重打击,同时表达了作者对李大钊深切的怀念。

整篇文章,以“忆”为统领,首尾呼应,结构紧凑,层次清晰,情真意切,感人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