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羔羊原型人物故事:泰德·邦迪是怎么变成变态杀手的

05-24

泰德·邦迪

沉默的羔羊原型人物故事:泰德·邦迪是怎么变成变态杀手的

在不少影视作品和小说中,提及变态杀手都会为他们设计一个与大多数人不同的境遇——被双亲卖掉、住在偏僻的农场、精神分裂症患者等等。让人们觉得连环杀手本就应该隐蔽在阴暗的角落之中,和我们是截然不同的。在大多数人看来,连环杀手是入侵者,而不是隔壁的邻居、餐厅里聚会的客人。然而,这一切的想法都被法学院高材生、从事危机预防辅导员的泰德·邦迪打破了。

泰德·邦迪,原名西奥多·罗伯特·考威尔,1946年11月24日出生于美国佛蒙特州伯灵顿市。他的母亲,埃莉诺·路易丝·考威尔是费城人。路易丝在费城怀孕时还没有结婚,而考威尔家族是虔诚的卫理公会派教徒,对路易丝的未婚先孕深以为耻。

1946年9月,路易丝在一位教会牧师妻子的陪同下,来到维蒙特的非婚孕妇救护所。11月生下泰德后,路易丝一个人返回了费城,将泰德自己留在维蒙特整整三个月。

路易丝的父亲山姆·考威尔提出要通过孤儿院领养泰德,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来抚养,于是路易丝又成了自己儿子泰德的姐姐。

1950年以后,泰德和母亲又搬到华盛顿州的塔科马,和其他亲戚住在一起。一年以后,埃莉诺和一名军队厨师,约翰尼·卡尔佩珀·邦迪结了婚。因此泰德也就改名为西奥多·罗伯特·邦迪,这个名字也是后来警方和媒体使用的正式名称。结婚以后,夫妻俩又生育了四个孩子。照顾他们也就成为了泰德的一项日常工作。继父一直试图与他建立正常的父子关系,但是对于泰德而言,他的父亲是他的外祖父。那也是他唯一尊敬的人,然而泰德却被迫与他分离,和姐姐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邦迪想念自己的祖父,希望能喝自己的伟大舅舅杰克——塔科马大学音乐教授,家里有架大钢琴——一起生活。八岁时,邦迪不能再和母亲和继父谁在一张床上。由于母亲和继父又生了四个孩子,邦迪感到了危机。邦迪童年的小伙伴说他是个急脾气。所有的记载都表示,邦迪生长在一个充满爱和关怀的家庭,他的继父和母亲并没有厚此薄彼。泰迪·邦德和兄弟姐妹的关系也很好。

邦迪在宫里学校的同学都说他是一个聪明、快乐、受欢迎的孩子,朋友众多,成绩优异。其中一个朋友说,邦迪有一种微妙、聪明、“恰到好处”的幽默感。

进入高中之后,人们对邦迪的的印象忽然变得模糊起来,有人说他沉默寡言,有人说他沉默寡言,成绩普通,不像初中那样讨人喜欢了。他的朋友说他变得有些自卑,和人说话时会结巴,不仅是在和异性讲话时如此,见到陌生人都会这样。一位后来做了律师的高中女同学说,邦迪17岁时还挺有知名度、挺受欢迎的,但不是“领头羊”,很害羞。她如此清晰地记得邦迪很不寻常,因为多数连环杀手进入青春期后就会“隐形”。

对邦迪的很多描述都是典型的高中生,仅此而已。他不是最受欢迎的学生,也不是最受歧视的学生,换句话说,他就是个普通人。没人嘲笑他、排斥他,但也没多少人喜欢他。

邦迪的青春期有一次“黑暗的颤动”。他14岁时,18岁的安•玛丽•布尔在他家附近失踪,多年之后,警方怀疑此案是邦迪所为。

高中毕业后,邦迪于1965年进入普吉特海湾大学。和大多数大学新生一样,邦迪忙于应付一大堆无聊的入门课程和讲座。邦迪说第一年很孤独,他不能再和邻居伙伴一起玩,又没办法结交新朋友。大一时,邦迪还住在家里。他的母亲说他成绩不错,但在学校没有社交生活,他每天回家就是学习、睡觉,然后再去上学。

成年后的泰德不仅身材高大,而且长得非常英俊。在当时的美国这样出众的男孩没有恋爱对象几乎是不可能的。很快,一位美女就闯入了他的生活。斯蒂芬妮·布鲁克斯(Stephanie Brooks)来自加利福尼亚,个子高挑,容貌出众,是旧金山富家小姐——这是邦迪最渴望的家庭背景。她拥有邦迪梦想的一切特质。邦迪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是暗恋,不敢接近她。

有一天,他发现斯蒂芬妮要去滑雪,就故作冷淡地问可否蹭车。在滑雪坡上,邦迪表现得自信而熟练。在回来的车上,斯蒂芬妮被邦迪的魅力打动,两人成为恋人。她可能是邦迪第一个性爱对象。

大二时,邦迪转校到了斯蒂芬妮的大学,开始学习中文。他说自己选择学习最困难、最奇异的语言,就是为了与众不同。那可能是邦迪最快乐的一年。他的中文成绩优异,还能向亲朋好友炫耀自己的漂亮女友。

后来,邦迪说早在此之前,他的头脑中就经常闪现一些念头,但都被他抑制住了。一天晚上,他在街上走路,看到一扇窗户里有个一丝不挂的女人。这番景象让他很是兴奋,他开始故意偷窥别人家的窗户。不过这时候他还可以控制,他不会因此爽约、错过会议或其他重要事项。偷窥渐渐成为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甚至做了一份庞杂的日程表来管理自己的偷窥。他越来越熟练,越来越上瘾。

1967年夏,斯蒂芬妮毕业了,她这时候对邦迪也有点厌烦了。她觉得他太孩子气、太不成熟,比如邦迪经常在背后拍她的肩头,等她回头时却看不见人。尽管邦迪说偷窥对他的生活没多大影响,恐怕他对恋人的关心还是因此减少了。邦迪开始杀人后,他的一个女友就曾说他有“惰性”,对人冷淡,敷衍了事。为了摆脱邦迪,斯蒂芬妮说她毕业后要回旧金山。然而,邦迪说他已经申请了旧金山斯坦福大学中文暑期班的奖学金,这让斯蒂芬妮很是吃惊和沮丧,但她不得不让邦迪跟了去。

到了旧金山之后,邦迪崩溃了,斯蒂芬妮最终还是跟他分手了。邦迪承认,他在这段时间开始扎女性车辆的轮胎,偷电盘盖,以便趁机接近女性,但从未成功,因为大学周围有无数男人主动帮助女人修车。不过他也说,自己从未想过勾搭成功之后怎么办。邦迪说,他在尝试各种危险的行为,想知道自己能走多远。

1967年秋,邦迪重回学校读大三,继续学习中文,并开始学习城市规划的课程,但他无法集中精力学习,于12月休学。这年冬天,他环游全美。后来的研究者们仔细考察了这段旅程,没有证据表明他在此时间段内杀人。1968年春,邦迪回到西雅图租了一间小公寓,在超市找了一份夜间仓储员的工作。

在此期间,邦迪成了一个惯偷。他偷的东西一般是衣服、家具、电器、音响、电视,甚至偷过一些大型设备。不过他还不够专业,因为他偷的都是最好的东西,但都不卖,而是自己用。有时候他从库房里偷东西,有时候从海滩附近的别墅里偷。邦迪说,酒精在他的偷盗生涯中有重要作用,因为它让他不那么紧张。

邦迪这时候还喜欢上了看暴力的色情电影。他从高中时代开始看色情书,最开始喜欢看《花花公子》那种有很多性感图片的杂志,但他的口味渐渐变重,越来越喜欢暴力的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