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第一秘李真大案实录
05-29
河北第一秘
一、李真简介李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曾经担任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秘书,号称“河北第一秘”。祖籍山西大同,父亲李夫退休前任张家口市物资局局长(享受副地级待遇/抗战时期老革命),母亲杨舒(杨家将后裔)。义父是原辽宁省委书记杨春甫(李夫曾经的老上级兼生死战友)。
李真青年才俊,吹拉弹唱俱佳,文艺细胞活跃,写作能力出众,哥们义气风发,对领导体贴入微、面面俱到、善解人意,社交能力出类拔萃,其才干深得被其服务过的上级领导和首长们赞赏。凭借父亲的老革命身份和义父的名声,曾经在北京高干子弟圈混了个脸熟,并因此打下了从政的基础。
李真虽然身材不高,但是从小习武,清秀儒雅,多才多艺,风流倜傥,口舌如簧,仗义疏财,见多识广,精明能干,身处要津,呼风唤雨,飞黄腾达,身边不乏红粉佳人。最为钟情的有六个女人:知心爱人成青(李真中学时英语老师/中央首长女儿/香港女老板)、初恋情人黎君(李真大学同学/秦皇岛市政法委某处长)、未婚妻杨君(开国上将北京军区司令杨勇女儿/纪实小说里为北京军区第66军政委杨子安女儿/京城名媛)、离婚妻子杨荔(张家口市直机关托儿所临时工/河北大野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新加坡女富商)、同窗情妇李军(李真中学同学/张家口地委书记女儿/张家口市国家税务局人事科长)、红颜知己李莉。
在以外来户程维高和本土派邢崇智为首的河北政坛角力中,李真凭借其远见卓识、高超的手腕、广泛的上层人脉关系,协助程维高取得完美胜利,为巩固程维高在河北的绝对地位立下了汗马功劳。也有人说程维高和李真相得益彰,既互相利用又有“瑜亮情结”。但是,也正因如此,李真得罪了不少人,包括时任省纪委书记刘善祥,省委秘书长栗战书(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最终因政坛恶斗被踢出局,以受贿、贪污罪被判处死刑。
李真曾经的同学、同事、同乡秀灵(笔名/本名尤秀斌),用了三年时间完成了纪实小说《李真秘密档案:李真与六个女人》这部作品,从中可以帮助大家了解一个真正的河北第一秘书李真大案内幕和情爱故事。
有关李真一案及程维高的纪实文学作品更加引人入胜,现在一并制作成网络链接奉献给大家欣赏:《河北第一秘:李真盛衰记》、《李真秘密档案:李真与六个女人》、《心灵的忏悔——河北第一秘李真忏悔录》、《地狱门前——与李真刑前对话录》、《我告程维高——一个公民与一个省委书记的战争》、《一个被开除党籍省委书记的反思》。
二、李真履历
1962年5月29日,出生于张家口市一个老干部家庭。
1979年9月,中学毕业后以学校高考总分第一名成绩,考入河北师范大学张家口地区分校柴沟堡师范大专物理班学习。
1981年7月,毕业分配到太阳照耀在桑干河上的涿鹿县果树场农场中学担任物理老师。
1982年3月,先后借调到张家口市无线电厂、电子研究所工作。
1984年,下乡支教。
1986年,被清理出机关调到张家口市油漆厂工作。
1985年5月,调入张家口市计委工作。
1986年9月,借调任义父杨春甫的勤务员。
1987年10月,经义父杨春甫推荐,在国家机关事务局当服务生、在某离休开国上将家任生活秘书。
1988年2月,开始在北京漂泊。
1989年3月,调入河北省计委建设投资总公司担任正科级干部。
1990年11月,由义父杨春甫推荐担任河北省副省长宋叔华秘书。
1992年6月,在政治盟友吴庆五(省长秘书)的极力举荐下接任河北省长程维高(一年后升任省委书记)的秘书。此后,在官场为首长稳固江山和地位,出谋划策、冲锋陷阵,立下过汗马功劳。(在政治上打了几个主要战役都大获全胜,这几个战役包括:同邢崇智以及刘善祥旧省委一派的矛盾、同省委组织部陈部长的矛盾、同省委秘书长栗战书的斗争、还有同河北省一些老干部子女的矛盾。)
1993年5月,担任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
1994年12月,任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兼省委书记秘书。
1995年12月,被任命为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常务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仍兼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7年5月,升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免兼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开始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征管改革,成效显著。
1998年3月,纳入中央组织部视野,成为省部级后备干部。并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重点培养考察对象之一。
2000年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到河北视察工作,并对李真拟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进行前期考察。
如果不出意外,李真将在40岁之前顺利晋升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如果一切顺利的话,50岁左右将晋升正省部级,也许最终进入中央政治局都很难说。
然而,一切都在2000年2月23日戛然而止!
三、李真专案来龙去脉
1995年1月28日,一封署名为“群众”的来信,反映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李真收受他人一部日产凌志400型黑色豪华轿车和为其妻杨某非法办理新加坡移民手续问题。
1995年4月13日,一封署名为河北省委“部分干部”的来信,再次反映李真收受他人一部走私日本高级轿车和用巨款为其妻杨某办理向新加坡移民手续问题。同时反映李真在生活上极不检点和收受他人贿赂等问题。
1995年5月底,张家口市一位干部向中纪委反映,身为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的李真,伙同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兼驻京办主任王福友,自1993年以来先后从张家口卷烟厂厂长李国庭手中批条子26张,倒卖香烟,从中牟取暴利,并帮助李国庭活动成河北省劳动模范等情况。
1998年2月,张家口卷烟厂副厂长兼总会计师冯季玲(李国庭情妇)得知省市有关部门即将对自己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时,携巨款仓惶逃往国外。从而引发该厂职工联名举报厂长李国庭。
1998年4月3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给河北省纪委转去署名举报张家口卷烟厂大量非法生产、销售计划外卷烟,及厂长李国庭、副厂长冯季玲重大经济问题的来信,要求查办。
1998年6月25日,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根据多年来掌握的群众反映的李真的情况,向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写出了《关于反映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从此李真便成为中纪委领导关注的对象。
1998年9月2日,由河北省纪委牵头,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参加,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李国庭特大经济犯罪案开始立案调查。鉴于该案属涉及有关河北政界的经济犯罪,该案被列为中纪委重点关注的案件。在由河北省纪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时,李国庭闻风潜逃。
1999年3月18日,畏罪潜逃的李国庭在天津蓟县被抓捕归案。
1999年5月27日,中央赴河北省“三讲”教育巡视组进入石家庄。期间,河北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反映时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儿子程慕阳参与保龙仓问题。程维高选择的不是座谈与协商,而是上书中央、直陈不快,直接激化了和巡视组组长阴法唐(开国中将/原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的矛盾。
2000年2月6日,李国庭终于吐出一枚重磅炸弹: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曾在纳税方面给烟厂以照顾;1995至1996年期间,李真的妻子杨荔赴新加坡学习之前,曾向其索要10万美元。
2000年2月17日,中纪委领导在听取了办案人员有关李国庭交待李真涉嫌受贿问题的汇报后,果断决定: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李真受贿问题立案侦查。
2000年2月23日,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通报了李真涉嫌受贿犯罪的情况,决定组成联合专案组(代号“2·23”),对李真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全面调查。从而拉开了河北省反腐败的序幕,一批高官要员在李真一案中纷纷落马。
2000年3月1日,李真被执行“双规”。鉴于李真在北京关系网众多,为防止泄密专案组决定立即对李真采取“双规”措施。关押在石家庄市西郊的解放军陆军参谋学院招待所内,由武警担任警卫任务。不久即转移到山西省阳泉县看守所特别监护。
2000年3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李真以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2000年4月4日,被国家税务总局免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2000年9月4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儿子程慕阳被通缉而离开香港逃往加拿大。
2001年9月,被中纪委开除党籍,被国家税务总局开除公职。
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3年10月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唐山市对李真受贿、贪污一案进行终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李真上诉,维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李真的死刑判决。
2003年11月13日8点10分,在唐山被执行注射死刑。
一颗曾在河北政坛上耀眼的“新星”殒落了,一个沉重的话题留给了世人。
四、李真专案牵涉高官
李真惊天大案引发了河北政坛大地震。一大批党政官员纷纷落入法网,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据记者从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2.23”专案组了解到,根据李真一案牵扯出来的线索,专案组在长达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共查处经济犯罪案件50余起案件,查处干部47人,其中包括省部级干部2名、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14人。被纪委作党政纪处理的人更多,以及该省国税系统160多人,其中县、局以上领导干部67名,当中有40名是“一把手”。正应了坊间曾经流传的那句话:“李真在势时,想让谁上台就上台,进去了,想让谁下台就下台。”
程维高:先后担任河北省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月10日,时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被迫辞职;2003年8月9日,由于受李真案牵涉,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正省级职级待遇,保留副省级待遇。2010年12月28日11时16分,在江苏省常州市老家辞世,终年78岁。
丛福奎: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03年4月27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福友: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驻京办主任;2002年8月30日,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张二辰:河北省石家庄市市长;2002年8月30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薄绍铨: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2002年8月30日,以受贿罪被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山林:河北省建委副主任兼石家庄市建委主任、葆祥河北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6月24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杨益铭: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兼省委督察室主任;2002年8月30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张 健: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2001年5月29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鹿宪宁: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招待处处长;2003年12月29日,因收受贿赂、接受礼金、家庭大额财产来源不明、工作失职,错误严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李国庭:张家口市政协副主席、张家口烟草专卖局局长兼张家口烟草公司经理兼张家口卷烟厂厂长;
吴庆五:原程维高秘书、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某公司总裁;2002年8月30日,以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五、扳倒程维高三剑客
郭光允: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委工程处处长兼定额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刘善祥:原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阴法唐:开国中将,原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时任中央赴河北省“三讲”教育巡视组组长。
心灵的忏悔
——李真忏悔录
李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曾经担任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秘书,号称“河北第一秘”。其人清秀儒雅,多才多艺,口舌如簧,仗义疏财,精明能干,风流倜傥,红粉佳人不断。凭借其红二代身份和北京高层的关系,身处要津,干预冀政,呼风唤雨,权势熏天,在当时的燕赵大地简直就是“二号首长”。最终因政坛恶斗被踢出局,以受贿、贪污罪被判处死刑。
李真惊天大案引发了河北政坛大地震。一大批党政官员纷纷落入法网,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根据李真一案牵扯出来的线索,专案组在长达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共查处经济犯罪案件50余起案件,查处干部47人,其中包括省部级干部2名、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14人。被纪委作党政纪处理的人更多,以及该省国税系统160多人,其中县、局以上领导干部67名,当中有40名是“一把手”。正应了坊间曾经流传的那句话:“李真在势时,想让谁上台就上台,进去了,想让谁下台就下台。”
有关李真一案及程维高的纪实文学作品,堪称经典的有:《河北第一秘:李真盛衰记》、《李真秘密档案:李真与六个女人》、《地狱门前——与李真刑前对话录》、《我告程维高——一个公民与一个省委书记的战争》、《一个被开除党籍省委书记的反思》。
李真在被关押期间,向专案组写了一份长达近两万字的题为《心灵的忏悔》悔罪书,读后令人感慨不己。这里摘录其中一些内容以飨大家。
心灵的忏悔
——李真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事业上我曾有过昨日的辉煌,可竟在一夜之间沦为了今天的阶下囚。此时我深为失去自由、亲人所痛苦,更为对党和人民犯下重罪而悔恨!
在我事业成长的过程中,党组织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给予了许多关怀和培养,为我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和环境。我于1990年任秘书,1992年又改任政府办公厅秘书,1993年初,我成为了河北历史上最年轻的省委办公厅秘书。在如此特殊的工作岗位上本应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机遇做好工作。但由于我缺少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对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理解得不深,领会得不好,逐渐养成了骄狂、自以为是的坏作风,并被官场上的阿谀奉承、不择手段的追逐名利等陋习所迷惑。这些阴暗的消极现象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逐渐萌生了一种迫切的功名欲望,还对自己的未来设计了一个所谓的发展蓝图,将来能成为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在这种强烈的功名思想驱使下,凭借领导对我的特殊信任,利用工作之便,广泛地建立密切关系,凡有求于我的人,只要认为应该帮助,即使由此给己带来某种不利也都在所不惜地尽量给予支持,根本没想有些事是党内制度、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而认为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敢言敢为一定能在政坛上赢得一批坚定的支持者和人格上的“赞誉”,会对 未来的仕途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政治上的幼稚,确实也曾使我同河北的有些省、市级领导建立了极为信任的关系,当然也有相互利用的心理。凡我认为有可能的,都积极地给予支持。这种效果,使我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就越感重要,觉得我的作用无人可以替代,再加上渲染,我在河北政坛上竟成了一个神乎其神的人物了。
我于1994年底被任命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6年初到省国税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7年5月被任命为省局局长。本来荣誉的获取、权力的晋升是在同志们的高度信任、大力支持、党组织的亲切关怀和苦心培养下取得的,我理应万分珍惜,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而我却未能正确地对待、清醒地把握,反当成炫耀的资本并精心设计着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当被省委和总局均确定为省、部级后备干部后更感到春风得意,并在工作中充分暴露了思想及性格上的弱点,骄狂傲慢、主观臆断。更有甚之伴着权力和荣誉同时出现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事情。直到东窗事发,方恶梦初醒,但悔之已晚。
入狱后经过极为痛苦的回顾,深思为什么自己从一个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而沦为阶下囚呢?我认为应当首先是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对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灵魂受到了腐蚀。由于我同领导们接触较多,当看到某些高级领导台上讲的是慷慨正义之词,台下想的是升官发财之路,平时干的是肮脏龌龊的勾当。再加上许多官场中人那种麻木、自私、嫉妒,见领导阿谀奉承、待百姓趾高气昂,对工作得过且过等丑陋的劣性后,没能理智、正确地分析到这是我们党在前进中的一小部分消极阴暗面。错认为这是党内的肌体腐化,任何个人力量都无法扭转乾坤,共产党完了,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之时及早做些经济准备,如真有不测也万无一失。现在深思,如果党内同志都似我所想,那真要亡党亡国;但每一位共产党人都能洁身自爱,伸张正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的话,我们党的事业也一定能繁荣昌盛。我只想到蚁穴可以溃大堤,但殊不知小川还可以汇江海。我深受党恩,非但不能清正廉洁,反而丧失信心,随波逐流。这正是铸成我今天大错的主要根源。
其次是没有遵守好秉正无私、两袖清风领导干部的准则。这方面虽说我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然而随着自身权位的逐渐显赫,既被社会上阴暗腐败的消极现象所诱惑,又被根深蒂固的“功名道义”思想所左右,更被权力和胜利冲昏了头脑,致使出现了严重的违反法纪,凭借权力和影响贪图享受,奢侈腐化等问题。
再者是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当代的领导干部本应认真地研究、掌握国家的法律、政策,而我却忽视了其重要性,从没深入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只是局限在很一般意义上的了解,致使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许多犯罪事例,多数也知不对,但根本没意识到是在严重的践踏法律。如当初清楚地知道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如何也绝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
初次收受财礼时也曾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而影响前程。记得我任秘书时曾有位市领导前来汇报工作,顺便送给我两条中华烟等小礼品,想收但怕领导得知后批评,有些为难。对方已面有不悦,恰好司机进来却满不在意的收下了,我才顺手收下。一次在北京,李国庭以我在京联系面宽、需要花钱为由,送给我五千元人民币。虽再三推辞,但在他坚持下还是收下了。可事后又有所顾虑,觉得不大稳妥,于是把此事向领导了做汇报,领导让我退给他。可退钱时,李非常生气,流着眼泪说瞧不起他,并由此产生了某些看法。这两件事对我的思想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认为在当前请客送礼,应坚决拒绝;一般层次的人送礼也可以拒绝,但有一定权位或友谊甚深的人送礼值得考虑,因回绝后不但有可能会影响感情,而更重要的是由此可能会失去政治上的支持。收了这些人物的礼,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我的前任秘书吴庆五在事业上曾与我风雨同舟、共同拼搏,对我有知遇之恩。他告别政坛,下海经商,自然得到了我的大力支持。在妻子出国前夕,吴庆五提出给予经济资助,我当时只想到这是他对我一种情义的表达。但听到是笔巨款时,也确有惶恐的心理。他表明我们友谊甚深,此做法完全是表达感情,千万不要介意。听后我心想以 往曾给予过他很大支持,未来我与妻子的发展也还可以回报,心中坦然了许多。因此由衷地对他表达了感激后,同意接收此款。经历此事后,使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对金钱的欲望也明显增强了。现在细想,如当初没有妻子出国的举动,我的犯罪也绝达不到今天的严重程度。接着陆续出现了李国庭等人的经济支持。1994年底在妻子原打算出国前夕,李国庭到石出差,我和妻子前去看他,期间他拿出5万美元说,出国读书,需要花钱,算我的一点心意。当时我确实不好意思收,再三讲,您有这这份心意,我就非常感激了,不需要给钱。今后如有可能,给她些项目支持。他听后带有感情地说:“别人有困难我还帮助,何况你呢?你若不收就是看不起我。”并又诚恳地讲到:“你年轻有为,做事一定要谨慎。今后如需花钱,我帮你批烟,千万不要找别人,避免出麻烦。”听后我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收下此款。并陆续找他给河北驻北京办事处批烟,从中得利。张铁梦在我做省政府办公厅的秘书时任“东租冀办”主任,我们相识并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1993年10月他挪用公款案撤销复职后,对我感恩备致,以在京活动不便为由,为我购置了一部汽车,并在我妻子出国前送给了一万美金。李某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青梅竹马、情深意切,按她所 言我们的友爱犹如曾经沧海难为水。在她1996年下海经商后,多次利用我的影响谋取利益,起始我真有顾虑,深怕由此而毁坏声誉,让她多从我的未来前程、综合利益上去考虑,做事要万分慎重,并曾回绝过她的数次请求。后来在听她叙述下海后的艰难经历时有种愧疚,对她未来的商旅生涯有了鼎力相助的想法。后来帮她在京开办公司,并将省局廊坊培训中心的基建项目交由她联系有关建筑单位。当然也千叮万嘱,做事要切记周全。本以为谨慎有余、万无一失,殊不知已导致触犯刑律的严重后果。最后当大笔资金存放在家中时,已不单有愉悦的感觉,而更感到是种沉重的负担。特别是随着党中央反腐败形势的不断深入,在全国各地陆续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后,更是惊恐万分,深怕由此而身败名裂。当李国庭被抓,听到中纪委调查我的风声后,内心深处十分紧张,曾闪过向组织如实交待念头。但最终还是被所谓的“道义、名节、前程”所左右,使我丧失了一次极好的机会,直至3月1日被组织隔离审查。可以说,对我的查处,如果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如此严重,但若发生在5年后,肯定会比这更严重。
被审查以来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的认罪态度是不好的,深知问题严重。开始也曾一度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寄希望昔日的领导、朋友帮忙、说话,只要自己坚持,恶运就能过去。到后来,当感到“营救”无望,特别是专案组已掌握了自己的大量犯罪证据后,又是一种所谓的“名节、道义”占据了我的心理,总是想过去和我有经济往来的这些朋友都曾是友谊甚深、善意的相互帮助,如今自己已落了个悲惨的状态,牵连和影响他人实在是于心不忍,宁可以死相抵,也要在世上保全“名节”。更可悲的是把彻底地坦白、认罪当成是贪生怕死,把所谓的“名节、道义”思想当成是一种优良的品格。这种极端错误的思想使我失去了许多立功的机会,也给司法机关办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问题交待的深入,我越感负罪沉重,对不起生我养我,现已风烛残年,体弱多病的老妈妈。她一生向善正直,含辛茹苦的把我抚养成人,对我的未来寄予了无限希望,听到我逮捕入狱的消息对她将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沉重打击;对不起年幼无知、聪明可爱的小儿子,他从小没有得到母爱,缺少亲情,对我的依偎性很强,在多么需要爸爸关爱的时候,却失去了我,多少次梦幻中,他在哭喊着找爸爸;更对不起多年来教育我,培养我的各级党组织。参加工作以来,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多少殊荣,我如此年龄就走上了正厅级领导岗位,是多少正直、比我有才华的人而没能得到的机遇,然而却在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面前,没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成了功名金钱的牺牲品,真是痛苦万分!在此我真切的向党和人民忏悔!向亲人们忏悔!
这份悔罪书多少反映了李真所经历的从众、冒险、侥幸、畏罪等心理历程,为我们党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年轻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提供了一份不可多得的警示反面教材。
2001年9月14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做出了《关于给予李真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决定指出:李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严重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除李真的党籍。9月20日,李真在看守所里听完中纪委办案人员向他宣布的中纪委决定后,痛心疾首地在文件的末尾处填上了自己的意见:“非常感谢组织上对我客观公正的查证,对组织上对我的处理决定我不仅心悦诚服地完全接受,并深感万分的悔恨和内疚,深感愧对组织上对我多年的培养。”之后不久,中央纪委就李真一案向全党发出通报。
2002年6月21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为省内外所关注的李真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经过两年多的悔罪和反思,也许是人性的复苏,也许是自知罪孽深重对生命的渴望,法庭上的李真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了忏悔,其中一些话语也曾感动了旁听的人们:“我今天以一个被告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心情是极不平静的。我想向法庭再次表达的是,我对我的犯罪行为完全承认,并表示万分的悔恨,因为不管有什么客观理由和环境,最终这些行为还是因为我主观上曾有的不洁所致。
“我是一个受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青年领导干部,在不足35周岁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了正厅级的领导岗位,并且还是省、部的双重后备干部。党和人民为了培养我花费了极大的心血和代价,这是多少正直、很有才华的人没有得到的机遇。然而我却没能十分珍惜好这一难得的机遇,在人生的途中践踏了法律,给党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给培养我、关心我的各级党组织、各位老领导带来了耻辱,也给我的家人们带来了无限的痛苦。此刻,我真好似万箭穿心,有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内疚和痛苦。在此,我怀着十分内疚的心情,向党和人民、向我的亲人们表示我最深深的忏悔。
河北大案今天有效地彻底查处,已经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决心和信心,它不仅在法律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势必在政治上产生更深远和重大的意义,因为它可以使河北乃至全国百姓由此树立信心,看到希望,增强勇气。说句心声,就连作为被查处对象的我,此刻也再次坚定了对我们党的理想和信念,深信我们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在前进的道路上能够克服一些艰难险阻。然而,万分痛苦的是,此刻的我,已完全失去了继续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机会。此时此刻,我是多么渴望着新生啊!渴望在自己未来的人生征途中,以这个极为沉痛的教训为契机,通过自己的认真改造,刻苦努力,奋发图强,来做一番对党、对人民有益的工作,以弥补自己的过失。然而,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人民的罪人,不再享有这种权利。如果说杀了我,能够使这种惩前毖后的政治意义和法律效果产生得更好、更大,能够给那些依然在官场上麻木自私的腐败分子起到更大的教育、警示和挽救作用,能够使无数幸福详和的家庭免遭像我一样的不幸,我情愿并诚恳地请求法庭,判处我死刑。我愿用我那曾不纯洁的一滴血谢罪国人,也算是我向党和人民深深忏悔的一个补过吧。惩罚自己的生命获取一点对社会的积极意义,我死而无憾。”
李真大案前夕的较量
刘天明
2003年11月13日上午,“河北第一秘”李真在唐山市刑场被依法执行死刑。
李真一案的查处,从2000年2月23日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2·23”专案组,到2002年8月30日对李真一审宣判,用了两年零六个月。查办时间跨越之长,投入办案力量之多在河北都是罕见的。
李真一案的具体查办过程,本刊独家报道《“河北第一秘”李真大案侦破纪实》已做了详细介绍。其实,对李真案件的关注应该追溯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中期。就在李真在河北政坛上冉冉升起之时,他的特殊背景和他的所作所为就已引起了河北政界许多富有正义感的有识之士和中央有关领导机关的关注。从那时起,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就已经开始。
群众频频举报,李真斑斑劣迹引起中央有关领导机关的关注1995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将一封写给某中央领导的信件转往中纪委办公厅。这封来自河北省委大院署名为“众声”的信件,较为详细的检举了李真的经济问题。信中说:“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同志的秘书李真,利用程维高在河北的威望,到处封官许愿,接受巨额贿赂……得到一部日产凌志400型豪华轿车,车辆为黑色,停放在北京某部,李真经常开着这辆车,频频出入高级宾馆、舞厅及桑拿浴室,挥金如土。这件事许多人都知道,但碍于程维高的面子,都敢怒不敢言……1994年3月,李真用极不正常的手段为其妻杨某非法办理新加坡移民手续,不日将出国定居,还有部分现金将一同转移……李真的经济收入与其消费水平极不相符。李真在河北的所作所为,在省委及政府大院内民愤极大,人们都敢怒不敢言。我们真诚地希望中央能派工作组彻底查清李真的一系列问题。”
事隔一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也收到了和上述反映内容较为一致的举报李真的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封信十分重视,在“要信摘报”里摘录了这封信反映的主要问题。很快,这封信也被转往中央纪委。
在此后的几年里,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有关领导机关的主要领导也都先后收到了来自河北对李真经济问题的举报信件。李真这个河北政坛的腐败新秀渐渐浮出水面,引起了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
得知有人举报李真,程维高称亲自调查证实“纯属诬告”中央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李真问题的信件后,出于对程维高的信任和负责,以适当的方式将李真的情况向程维高进行了通报。程维高得知有人举报李真的问题后,不是对李真引起警惕或积极配合组织查明李真的问题,反而先后两次致信中央有关部门,对李真竭力进行庇护。
1995年3月上旬,他在出访韩国等国家之前向中央有关部门写的第一封信中说:“3月3日下午,我到XX部汇报工作时,XX部负责同志跟我讲到最近有人举报我的秘书李真用受贿60万元为妻子杨某购买向新加坡移民一事。因我对此事亲自作了调查,完全清楚,我向XX部负责同志把情况作了介绍,考虑到这封举报信XX部都收到了,也必然会发到党中央、中纪委……经国务院批准,我7日将赴韩国、新加坡、越南签定一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来不及当面向你们汇报这一问题,故去信先作简要说明,待我出国回来再作详细汇报……去年12月中旬,一个自称XX部办公厅秘书的人打电话给我,向我举报李真这一事。第二天我即亲自作了调查,结果这件事纯属诬告。今年2月中旬,此人先以XX委办公厅秘书,后以XX委办公厅老同志的名义,再次打电话给我,仍然举报这两件事,并说李真的家属杨某将于2月25日出国到新加坡。我在电话里严肃地批评了举报人。事后我要李真的家属于2月25日离开石家庄(先去天津姐家,再到沈阳父亲家),目的是看此人还耍什么花招。我预计此人一定会用新的招术,因为此人是什么人,在那里工作,为什么要诬告李真,为什么先不向中央举报,而先向我第二次用假名举报,最后为什么再用匿名信向中央举报,我是完全清楚的。河北情况复杂,一言难荆对于这件事我可以对你们绝对负责,我希望你们接到此信后,能从河北的大局考虑,慎重处理。待我回国后,再向你们详细汇报,由你们作出如何处理。”
事隔几个月后,程维高再次致信中央有关部门,对李真的问题进行公开庇护。
中纪委秘密调查,李真涉嫌经济犯罪初露端倪为对李真的问题展开调查,中纪委有关部门根据多年来掌握的反映李真问题的情况,整理出了《反映李真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材料,分为6个方面、24个问题,详尽地列举了群众反映李真在经济、生活、政治等各方面存在腐败问题。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对李真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意见,李真问题的查办工作再一次被摆上最高执纪机关的议事日程。
1998年上半年,中纪委派员与担任过河北省委领导职务的有关同志谈话,从中了解李真收受贿赂、干扰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取得了李真涉嫌重大经济问题的佐证。鉴于当时河北的状况,如深入查下去有一定的困难,故决定将此案先放一下,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深入调查。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的曹庆泽和刘丽英两位高层领导批准了这个工作意见。
1998年,已经登上河北省国税局局长宝座的李真,在河北政坛上变得越加疯狂和忘乎所以,对有关举报人员,他开始动用各种关系进行打击报复。在这种情况下,一位举报人为了保护自己,主动与中央纪委取得了联系,要求当面反映李真的有关问题,中纪委迅速派出人员与其秘密见面。这位知情人提供了几条重要线索:一是李真有一张签名为“韩叙”的信用卡,他长期用此卡在北京进行高消费活动;二是李真在1997年春节前曾让河北省望都县副县长孙长春(后孙长春以受贿罪和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在北京买了一台价值近4万元的高级按摩椅;三是李真曾帮助一个叫赵伟(后赵伟以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的人倒卖香烟,收受了巨额贿赂;四是李真有一辆凌志400轿车,后来听到有人反映后,便卖给河北大野集团的总经理卢鹰,得款60万元。
这四条重要线索,为公开查办李真一案奠定了关键性基矗兵贵神速。中纪委迅速派员,对举报人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查。经查属实。
中纪委、高检果断决策,李真被“双规”,走向政治生命的尽头1998年,中共河北省纪委对张家口卷烟厂厂长李国庭特大经济犯罪案开始立案调查,鉴于该案涉及到有关河北政界的经济犯罪,根据原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同志的意见,被列为中纪委六室重点过问的案件。
1999年3月18日,畏罪潜逃的李国庭在天津被抓捕归案后,中纪委六室迅速派人奔赴河北协助河北省纪委开展调查。这次中纪委人员肩负的重要使命是:着重解决此案深层次问题,同时,注意协调河北省纪委不便或不好解决的问题。11月3日,中纪委的同志到河北后,和办案人员一起开展调查,并加大了对李国庭的审讯力度。在经过长达3个月的突审和政策攻心后,2000年2月6日,李国庭终于交代出一发重型炮弹:李真在就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后,曾给烟厂纳税予以照顾;1995年至1996年期间,李真的妻子杨某赴新加坡学习之前,杨曾向其索要10万美元,李国庭答应给5万美元;为满足杨某的要求,李国庭向个体烟贩闫满常索要5万美元送给李真,送钱时,李真和其妻杨某均在常经调查,李国庭的交代属实。很显然,李真的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狐狸的尾巴终于被纪检监察机关抓祝就在办案人员即将对李国庭的交代进行深入调查时得,神通广大的李真已经察觉到办案人员的意图,并准备于3月2日到北京去找人活动自己的事情。为阻止李真干扰案件查办,办案人员立即返回北京,向中纪委领导汇报了已经取得的李真涉嫌受贿犯罪的证据和有关情况,向领导提出对李真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应立即公开调查的建议。
2000年2月23日,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同志亲自带领中纪委六室有关办案人员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通报了李国庭一案和李真涉嫌受贿犯罪的有关情况,提出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李真一案进行立案查处的意见。其实,对李真经济问题的反映,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接连不断地收到群众的举报,李真这一特殊人物也早已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上号。因此,通报情况后,两家很快达成共识,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组成专案组,共同开展对李真涉嫌经济犯罪的调查,由中纪委六室派出一名负责同志负责对李真专案调查的具体领导工作。为了保密需要,高层领导们商议这一负有特殊使命的专案组代号为“2·23”专案组,办案地点选择在位于石家庄市西郊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参谋学院一座招待所内,并调集武警担任警卫任务。协调会还决定李真经济犯罪案件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立案手续,并立即从北京、江苏、黑龙江、山西等地的纪检监察机关抽调精干的办案人员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对案件的全面调查。
同日,第六纪检监察室正式行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检移送了李真涉嫌受贿5万美元的材料。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令后快速行动,很快办理了对李真一案进行立案的法律手续。按照常规,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的发生,对李真这样的高官涉嫌经济犯罪的侦查,应当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李真是省市两级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需要经两级人大许可后才能进行,此时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即将在北京召开,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人员即将赴北京参加“两会”,检察机关迫于时间紧张,很难做到向人大提交对李真采取强制措施的提请。因此,专案组决定,先依据中国共产党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可以实行“双规”的规定,对李真先行采取双规措施,待调查取得一定进展时再提请人大履行许可对李真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专案组的建议很快得到了中央领导批准。
2000年3月1日下午3时50分,在河北省委办公厅的配合下,李真被执行“双规”。从此,这个河北政坛上恶名昭著的“新星”结束了他的政治生涯。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的力量最终取得了胜利。可以说李真一案的查办,是群众的举报、是正义的力量起了决定性作用。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违,作恶多端必自毙。但愿所有步向深渊的贪官能以此为诫。
李真一案的反思 李真案情简介李真,1962年5月出生于张家口一个普通干部家庭,1981年中专毕业,先后在张家口地区果树场、张家口市油漆厂工作,1989年7月调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工作,为一般工作人员;1990年11月到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为领导同志当秘书;1993年6月到河北省委办公厅工作,为省委领导同志当秘书;1994年12月任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5年12月任河北省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997年7月任局长,1998年4月任党组书记、局长;2000年3月起受到审查,2001年4月被依法逮捕。
一个私欲膨胀、作风狂妄的年轻干部
一份纪律检查部门的材料揭露了李真的劣迹:
“经查,李真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868.04万元(以下未标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礼金48万元,非法占有公私财物19.95万元,收受450余件贵重物品,价值115.1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051.09万元。”
据这份材料显示,从1995年至1999年初,李真帮助北京一家电子公司的经理王某承揽工程,共收受王某贿赂305万元。1992年底,李真通过原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简称东租冀办)主任张某帮助吴庆伍(现在押)从东租冀办借款2000万元(后吴将此款据为已有),事后,李真收受吴庆伍15万美元和10万元。1994年4月,李真通过给秦某借款、承揽工程等,收受秦某50万元和价值100万元的一套住房。1994年下半年到2000年初,李真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通过帮助他人提职、调动工作、承揽工程项目、贷款、批烟等,收受多人贿赂,计10.9万美元、122.94万元等。此外,从李真家中和办公室查获别人送的各类金银玉器工艺品、手表、相机、古玩字画、高档衣物等贵重物品有455件,总价值达115.1万余元。”
李真受到审查后,一些同他接触过的人谈到,李真不但私欲膨胀,而且作风霸道狂妄。他经常向下级甚至同级领导干部发脾气,有一次与省国税局副局长由于意见不一致发生争执时竟至出手殴打。他同一些市里和厅局领导干部谈话后常谈:我这回跟你谈了半个小时,可是高看你了。他生活作风极不检点,跟随省领导当秘书下市县时,多次主动跟人要烟要酒;36岁过生日时大摆“寿宴”。他在北京专为情人购买了豪华住宅姘居,还曾在汽车里与一个女人鬼混,被民警抓住。
还有人谈到,有次去李真家,只见李真一进屋脱去外衣躺在了沙发上,让他老母亲“搬脚”,因老人动作迟了一会儿,他竟破口大骂:“你他妈的快一点!”把同去的人都惊呆了。
李真一案震动了河北省,人们议论最多的是,我们应当从这一案件中反思什么?
李真1997年任河北省国税局长前就已贪污了几百万元,而那时他只是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的处级秘书,最高不过是办公厅的一名副主任。许多人认为,其实李真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他之所以能为所欲为,不过是利用了担任领导秘书这一种特殊条件。这个教训很深刻。
“李真过去不择手段地要当领导秘书,当上后就经常以"河北第一秘"自居。”张家口市一位领导告诉记者,李真80年代初在张家口时,不过是一个中专刚毕业的学生,从张家口到石家庄后,地位"跨越式"高升,除了他个人善于"活动"外,就是因为他跟随的领导职务越来越高,某些领导不断地为他"说话",给李真提供了施展"才能"的舞台。
一位担任过河北省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老领导分析说,人们对领导的秘书“尊重”,因为他们在领导身边工作,与领导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多数人对他们抱有“得罪不起”的态度,他们如果不严格要求自己,就可能凭借领导的威望和影响干出不应当干的事情来。当然,担任秘书工作的同志中确有优秀的人才,如果不予重用,那时错误的,就会失去不少优秀的人才;但也不能是所有担任过领导秘书的同志都要担重任,那也不是正确地选拔干部。这是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一位长期在省委大院工作的老领导说,吴庆伍和李真都是原省领导的秘书,现在都涉嫌贪污千万元,这给了我们哪些警示?就是各个岗位的同志都要明确自己的办事准则。现在有少数领导同志的秘书,说话、办事让下面的人琢磨不透:这是秘书个人的意思呢?还是领导的意思呢?下面分不清楚,他们讲的一些让下级难办的话,下级常常既不便问也不敢问,这就在我们的工作上留下了一个漏洞。
许多同志还谈到,从李真一案可以看出,领导同志不但应当严格要求自己,还应当严格要求身边的人。如果有些领导对身边工作人员的错误行为采取不管不问、甚至放任纵容的态度,这样必然要出大问题,最终还会影响到领导自己的威信。
一位多年担任地市主要领导的老干部说,各级领导干部都是党培养的,可是现在有些人有一种不好的风气,说什么“某某是我提拔的”,“我是某某提拔的",把党的提拔歪曲为个人的提拔,致使许多人得到提拔重用后只是感谢某个人对自己的赏识。而有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提拔的也确是"自己的人”。这也为跑官、买官、卖官等不良现象的滋生提供了环境。
“李真犯罪也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的一位领导说,在对年轻干部的提拔上,一定要选好“苗子”,既要注重个人的能力,更要注重一个人的品德,还要加强对他们的培养、管理和教育。从李真走向腐败的过程看,最根本的是他自己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但是,党的监督机制也没有发挥作用,对他没有进行应有的管理与教育,这是一个教训。把年轻干部选拔上来后,一定要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要敢于直面每一个党员干部,敢于正视他们的任何不良习气。
“年轻干部的成长需要自身的努力,自重、自身、自警、自励,但是更离不开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位多年从事组织工作的老干部也这样说。李真在短短7年里由一个普通干部擢升为正厅级干部,成为一个能量和权力都超过他职务的人。当秘书时无人能监督,当局长时没人敢监督,这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是应当引以为戒的。李真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一定要严格把握德才标准,严格选拔程序,决不允许任人唯亲。还需要指出的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领导身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要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健全调整交流制度。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要珍惜自己的岗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维护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形象和威信,慎重对待自己所处的特殊地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决不允许姑息纵容。